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1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号门面房开店,店面项目为133号,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店面,三方对店面装修及购买设备的费用进行均摊。此门面每年租金为4。8万元,甲方每年摊租金为1万元,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项目分红,转让时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能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______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为当月纯利润。三方的红利按每月纯利润进行分配,甲方为纯利润的40%,乙方为纯利润的30%,丙方为纯利润的30%。
第五条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本年度总收入10%的违约金。
第六条以上合同若有更改,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方可更正。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2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惠____________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该店命名为________________,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____万元,资金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三方平均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合作期限暂定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甲方委托____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但重大经营决策应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四、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
开户行:____
户名:____
帐号:______。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五、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六、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月或亏损数额达到______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八、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3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的基础,经营一家钢材加工厂,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钢材加工厂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乙方 (姓名)方式出资, ……此处隐藏13102个字……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文档为doc格式